3.19重庆市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宣传周,在今天拉开帷幕,活动的主题为:共建美丽城市,共享美好生活。
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: 2022年3月1日,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。
该条例由九章构成: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
第三章 源头减量
第四章 分类投放
第五章 清扫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理
第六章 资源化利用
第七章 监督管理
第八章 法律责任
第九章 附 则
条例明确,我市生活垃圾分四类:
(一)可回收物,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,包括纸类、塑料、金属、玻璃、织物等。
(二)有害垃圾,是指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,包括废药品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、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、废胶片及废像纸、废荧光灯管、废含汞温度计、废含汞血压计、废铅蓄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。
(三)厨余垃圾,是指易腐烂的、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,包括家庭厨余垃圾、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。
家庭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、菜叶、瓜果皮壳、剩菜剩饭、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;
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、饮食服务、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、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;
其他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、腐肉、肉碎骨、水产品、畜禽内脏等。
(四)其他垃圾,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。
单位或者个人,未在指定地点,分类投放生活垃圾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:
条例规定,单位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。
生活垃圾分类益处多多:
●减少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循环,进入人体和其他动物体内的几率;
● 减少污染,保护环境;
● 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率;
● 造福子孙后代;
● 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;
● 节省土地资源;
● 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丽。